日期:2023-12-27 阅读量:674 |
凡被录用为公利医院住培医师且按期报到入职者,经试用期(3-6个月)考核合格后,按以下规定给予额外奖励:
1、取得博士学历及学位者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0元;双一流建设院校或985、211工程院校毕业的博士,且已取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0元;博士入院前以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2篇(中科院分区2区及以上,且至少1篇为论著),在以上基础上一次性奖励10000元;
2、双一流建设院校或985、211工程院校毕业生的硕士研究生,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给予一次性奖励8000元;
3、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被录用到全科、急诊科、麻醉科、康复科、放射科、超声科、耳鼻咽喉科专业基地的,且已取得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
4、全科、急诊科专业基地住培医师,每月给予额外的500元绩效补贴。
享受以上一次性奖励规定的住培医师,需与医院签订服务期协议(36个月),中途离职退培者需退还未完成服务期限的奖励金额。本奖励规定自2024年入院的住培医师开始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医院人力资源部及教学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利医院
人力资源部、教学部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