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利招募

关于公利医院安防弱电系统安装改造项目征集供应商的公告

日期:2023-02-17      阅读量:2543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防弱电系统安装改造项目

2、项目地点:苗圃路219号9号楼地下1层

3、预算金额及内容:预算总金额12万元,包括采购一套监控系统、一套门禁系统、一套广播系统。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且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2.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投标人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 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要求

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利医院位于浦东新区苗圃路219号,是一所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根据工作需要,需要对9号楼地下一层区域增加部署安防弱电设备设施,包括监控摄像机、门禁控制器及配套系统等,以实现对管控区域内人员的实时监管,并按要求汇聚视频数据至硬盘录像机,对视频图像进行本地存储与显示,且图像保存时间≥90天;各功能房间部署广播系统,实现寻呼功能,进一步监管现场人员的行为举止、及时纠正人员不规范操作。

  1. 工程量清单见附件。
  2.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3. 施工现场条件
  1. 工程期间临时施工用料堆放场地,由采购人根据现场情况予以解决。
  2. 采购人提供施工现场原始图纸。
  3. 中标方施工人员的食宿自理。
  1. 工程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费用、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现场文明施工的总承包方式进行发包。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将工程转包,如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赔偿。若特殊情况需要分包的部分均应在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并由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分包工程,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1. 工程现场
  1. 本工程的三通一平由采购人完成。
  2. 施工用水、用电由采购人负责联系协调,但本工程中标单位须负责从采购人指定的在现场的水、电接口排布管线至施工场地及施工所需的费用。任何因现场水、电供应量不足而导致的额外补充水、电用量所需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在施工时须严格遵守有关市容、环境等的规定,今后若发生因违反此类规定而被罚款的事件,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3. 施工场地内通讯线路由中标单位与采购人协调安排,但费用由中标单位自理。
  4. 各投标单位应自行踏勘现场,熟悉施工现场及周围地形、交通通道、隐蔽管线等情况,根据招标图纸等摸清必须保护的隐蔽管线、设施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合同价款的直接资料(如有需发生的费用在措施费中单列,一次包定。无论是否开列费用,投标书中的措施费将一律视为已包含了:确认了所有现场条件和预计到了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的费用,不再作调整)。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付款或延长竣工日期等要求。对此类要求,采购人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1. 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
  1. 本项目之工程质量等级为一次性验收合格,并同时符合相关行业规范要求。
  2. 本工程要求工期为14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1. 报价方式

本工程报价的内容应包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采购需求中另有说明外,报价(即总价)应包括项目前期调研、数据收集和分析、方案设计、基础环境集成实施、智能化安装工程、硬件集成实施、安全集成实施、系统调试及试运行、验收、操作培训、售后服务、投入使用这一系列过程中所包含的所有费用。投标报价计算依据包括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包括提供的附件)、工作量清单、项目现场条件等。采购需求明确的项目范围、实施内容、实施期限、质量要求、售后服务、管理要求与标准及考核要求等。

投标单位须自行考虑现场条件、人工、材料及设备价格波动之风险,材料或人工差价等一次包定,承包金额不会因人工、材料及设备价格波动、汇率的变化等因素而调整。如有漏项或缺项,均属于投标人的风险,其费用视作已分配在报价明细表内单价或总价之中。投标人应逐项计算并填写单价、合计价和总价。

投标人按照采购文件格式中所附的表式完整地填写投标报价明细表,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不得违反法规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不得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低价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四、质保期

1、本项目提供保修期≥1年(含配件)。

2、设备使用期间(包括保质期内及保质期满后)每年免费上门维护保养:4次。

3、在保质期内出现问题,所产生的维修费用(包括零部件费用、运返费用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在保质期满后,供应商对仪器应提供终身维修,仅收取零件更换费用,免收任何人工费用。

4、售后服务要求:产品发生故障应在2小时内响应,于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给出解决方案。故障48小时内未排除,提供备用设备以保障正常使用。

5、技术培训:投标人应免费对采购人操作、维修人员进行一定时期的正规的整套设备操作、维护保养、检测等内容的技术培训。提供操作手册。提供完整的使用和保养中文手册。

6、质量保证:投标人按配置清单要求,提供原装全新设备。确保其产品质量、性能及技术参数达到采购人要求,如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则采购人有权向投标人提出退换或索赔的要求。

7、设备验收:设备安装后,经过一定时期的试运行,设备的各项性能指标均能达到采购文件的要求,双方即签署验收文件,设备被视为验收通过。

五、其他要求

1、质保期:保修期按技术要求内规定的为准。

2、报价必须包括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费用,并需提供所有详细的分项报价、货物清单、技术规格、技术性能、功能等参数。如有备件,也需提供其详细的技术等所有参数。

3、保证提供的货品为全新的的正品,在材料、工艺和规格上均无缺陷,且从购货日起享有原厂家免费保修服务。

六、付款方式

1、工程竣工验收后,中标方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由院方委托专业审价机构审价,90日内完成审计,如在该期限内无法审核完成,可延长审核期限。

  1.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1. 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内支付合同暂定总价的30%;
  2. 工程完成后支付合同暂定总价的60%;
  3. 工程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暂定总价的80%;
  4. 工程审计完成后30日内支付至审计价的97%;
  5. 余款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于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且工程无质量问题的,期满后 30 日内无息支付。
  1. 乙方应于甲方付款前提交相应金额的合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迟延付款责任。

七、报名需提交资料
  A.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上述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C.被授权代表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单;
  E.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网站查询记录截屏及公司声明加盖公章)
  F.其他资质资料。

八、报名地点和时间
  对上述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2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公利医院采购办报名。
     联系方式:公利医院采购办 
     联系人:范人杰  
     电话:58858730 转5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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