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2026-03-02 阅读量:763 |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油烟净化系统设备升级改造采购(含安装)项目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预算金额:9.6万元
4.采购内容:采购2套食堂油烟净化系统(含油烟净化器及附属支架、接头等),用于营养食堂及职工食堂原设备升级改造,包括设备采购、拆除、安装及调试。
5.交付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苗圃路219号
6.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3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且不同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交叉任职的情形;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经由其法人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属于同一法人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4.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必须独立响应,不得转包、分包或外请非本公司人员参与服务。
6. 供应商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证书)》(如证书颁发地已施行电子资质证书分类管理,则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的使用件)。
7.供应商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
8.供应商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盖公章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对上述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3月5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公利医院采购办咨询、报名。
联系方式:公利医院采购办 5号楼2楼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58858730 转6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