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

公利医院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第二轮通知

日期:2021-01-19      阅读量:4967
各临床、医技科室: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上申报系统已经开放,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网上信息更新及申报书填写
1. 请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之前,仔细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的《2021年度项目指南》、各类项目的填报说明与撰写提纲(附件5)。申请人须采用本人的ISIS系统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在线填写。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科研科,填写相应表格(姓名、邮件、职称),申请开通登录账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以上资料均可在基金委网页查阅(http://www.nsfc.gov.cn
2.及时更新个人信息(含申请人及参与人员),保证其真实有效。包括:
1)人员的身份证件号。
2)人员所在院系所。上海大学/公利医院
3)人员联系方式。“电子邮件”一栏请尽量自己常用邮箱;“联系电话”一栏请填写可联系到本人的移动电话号码。
4)单位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5)个人成果信息
二、其他注意事项
3.申请人及参与者在填写论文、专利和奖励等研究成果时,应当严格按照申请书撰写提纲的要求,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署名,准确标注,不得篡改作者顺序,不得虚假标注第一或通讯作者。
4.本年度基金委调整限项申请规定,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的项目合计限为2项(增加了原创探索项目,具体项目类型详见指南)。当年结题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参与的总数范围。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参与的2019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2020年(含)以后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5.申请人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申请;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ISIS系统将提交后的《申请书》文本和数据库中已有的各类文档内容进行相似性比对,并将相似性比对结果提交给评审专家。
6.请申请人特别注意: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在填写论文、专利和奖励等研究结果时,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署名,准确标注,不得篡改作者顺序,不得隐瞒共同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信息,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投稿阶段的论文不要列出,对于已被接收尚未正式发表的论文,请附相关杂志的接收函或在线出版的网页链接。对于出现作者排序和标注不实的项目申请书将以学术诚信问题提交会议评审专家组。申请人需在提交的电子版申请书附件中提供不超过5篇与申请项目相关的代表性论著的PDF文件(仅附申请人的代表作)。
7.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人如申请项目依托单位与正在承担的各类科学基金项目单位不一致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
8.2021年对面上、青年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申请时医院只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在提交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上签字。
9.2021年所有申请代码全面升级,请根据所申请的项目类别、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准确选择申请代码,仔细参阅项目指南,如有疑问请咨询基金委相关科学部!
10.申请人为在职研究生的,只能通过其在职的聘任单位申请,同时提供导师签字同意其申请项目的函件。在《同意函》中导师应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对于未获博士学位的中级职称及以下人员的申请,还需要附两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11.我院非全职聘用的兼职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提供医院的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医院工作时间的说明(人事部门或公利医院盖章),不用作为附件上传,但必须放在医院留底(有特殊要求的外青项目除外)。
12.申请书中的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22年1月1日。终止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20××年12月31日(本《指南》特殊说明的除外)。
13.预算数据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青年项目固定资助24万元/项,面上项目平均资助60-70万元/项。
14.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申请,申请人填写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利医院伦理证明(附件2),并上传盖章扫描件(医院将于2月底统一进行伦理快审)。
15.系统操作上的疑问,请务必先查阅ISIS系统角色培训。链接如下: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res/html/train.html.
16.关于合作研究及外拨资金
(1)合作研究双方应当在计划书提交之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见附件8),并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合作研究外拨资金进行单独说明(可规定分配比例)。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无需提交,留于依托单位存档备查。
(2)合作研究的申请人和合作方主要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制预算(简称分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申请人汇总编报预算(简称总预算)。其中,申请书阶段的分预算需经合作方主要参与者签章(在预算表空白处),计划书阶段的分预算需要经合作方主要参与者和合作单位签章(在预算表空白处)。
特别注意:定额补助式资助项目的分预算无需提交 ( 附件:2021年合作协议模板),留于依托单位存档备查。成本补偿式资助项目的分预算作为总预算附件提交给基金委。
(3)经双方协商约定不外拨资金的合作研究可以不签订合作协议、不分别编制预算,并在预算说明书中予以明确。
三.申请书终稿提交时间
17.第二稿提交时间为1月21-24日,医院组织专家修改后,2月1日提交上海大学进行初筛,没有通过初筛的或未提交供初筛申报书的后续将不能参与申报。通过上海大学初筛的项目,终稿于2月25日上报材料包括:申请人和所有主要参与人本人签字的纸质《申请书》原件,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相关附件)一式1份,以及签字的《上海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表》交至科研科。


附件:1.上海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表
      2.公利医院伦理审查证明
      3.专家推荐信模板
4.导师推荐信模板
      5.2021年申报提纲撰写模板
6.基金委培训材料(项目添加成果说明及申报)
      7.预算编报须知
8.合作协议模板
                                                          科研科
                                                    2021年1月1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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