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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培养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2-06-21      阅读量:3320
相关人员
2022年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领先人才:
每个项目预算支出经费不超过40万元;
)学科带头人:
每个项目预算支出经费不超过30万元;
)优秀青年医学人才:
每个项目预算支出经费不超过1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领先人才
1.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50周岁,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正高专业技术职称。
2. 每年从事业务活动的时间不少于8个月,配备有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勇于创新、推动学科发展的优秀团队,团队成员中必须有2人及以上为区卫计委所属单位同专业在职职工。
3. 在重大疾病的预防与诊治,尤其是疑难复杂疾病的救治或重要疾病的预防控制中具有显著工作绩效的高层次医学人才。
4. 曾列入区级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或区级及以上重点学科(专科)的学科负责人,曾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市级及以上课题。
5. 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 1 )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S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
( 2 )主编(主译)过专著、教材;
( 3 )以第一完成人获得过省市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
( 4 )以第一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 5 )现担任国内主要专业学术期刊编委;
( 6 )现担任市级及以上学术团体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及以上职务。
6. 曾列入局级及以上同类人才培养计划者不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二)学科带头人
1.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2周岁,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 每年从事业务活动的时间不少于10个月,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配备有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勇于创新的优秀团队。
3. 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创新能力,一门外语达到读写听说四会,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本专业疑难复杂问题的经验。
4.积极组织和参与临床、预防的新技术研发承担重大疾病救治和预防工作,曾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局级及以上课题。
5. 曾列入局级及以上同类人才培养计划者不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三)优秀青年医学人才
1.申请当年11日未满35周岁,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人员放宽为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 一门外语达到读写听说四会,并能较好地运用外语学习新技术。
3.对本专业基础知识及实践技能有较深厚的基础,具有发展潜能。
4. 科研教学工作有一定基础,曾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院级及以上课题。
5. 曾列入局级及以上同类人才培养计划不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申报要求:
(一)各类人才申报条件按照《浦东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学人才培养项目管理办法》(浦卫科教〔2017〕7号)的文件执行。
(二)科研学术不端查实者不得申报;获得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人才培养项目但未办理结题手续者不得申报;三年内科研项目或人才培养项目验收不合格者不得申报。
(三)所有申报项目进入“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教兴医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填报《浦东新区卫生和健康委员会人才培养项目申请书》(参考附件1、2、3)。网上填报时间为2022718-722日。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新区社区卫生指导中心推荐后填报。
(四)主攻课题需进行立项查新(优秀青年医学人才除外),查新机构参考《可提供检索服务机构参考目录》(附件7),查新报告纸质版原件1份与项目申请书纸质版本一同上交,查新报告PDF版作为附件由科教兴医信息管理系统上传。
(五)属于中医类的人才申报项目由浦东卫生发展研究院中医药发展事务办公室负责管理;非中医类的人才申报项目由浦东卫生发展研究院卫生科教事务办公室负责管理。

四、请各科有意申报者准备相关材料:
 1、填写《浦东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科研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进入“协同办公平台”于7月7日(周四)前完成网上申报(业务系统-廉洁风险防控-科研课题申报、管理审批流程,提交后请科主任审核通过);
2、打印纸质版一份于7月7日(周四)下班前交科研科。
3、每个科室限申报3项

附件1: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领先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书(空白样)
附件2: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学科带头人培养项目申报书(空白样)
附件3:浦东新区健康委员会优秀青年医学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书(空白样)
附件4:可提供检索服务机构参考目录
附件5:《浦东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学人才培养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点击下载)
科研科                                     
                             202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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