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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公利医院人才培养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0-04-22      阅读量:7353
各临床、医技、职能科室:
为进一步加快我院医学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公利医院“十三•五”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公利办〔2016〕60号)的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20年公利医院人才培养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型
本次培养计划设立三种培养类型: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青年英才。
二、申报条件
(一)领军人才
1、申请者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6周岁,临床、医技系列申报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护理系列申报者一般应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曾列入区级或以上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或区级及以上重点学科(专科)的学科负责人或曾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市级及以上课题。
3、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S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影响因子大于等于3.0);
(2)主编(主译)过专著、教材者;
(3)以第一完成人获得过省市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者;
(4)现担任市级及以上学术团体专业委员会委员及以上职务者;
(5)获国家发明专利、新药证书或保健食品文号的第一负责人;
(6)省级名中医;
(7)以第一负责人引进或开展填补院内空白的新技术新项目。
4、曾列入局级及以上对应人才培养计划者不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二)拔尖人才
1、申请者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临床、医技系列申报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护理系列申报者一般应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医学基础理论扎实,外语听说能力强,思维敏捷,知识面广,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及和谐的人际关系。
3、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须近5年内取得)
(1)积极组织和参与临床、预防的新技术研发,投身重大疾病救治和预防工作,曾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局级及以上课题;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正式发表SCI收录论文1篇或发表中华系列论文2篇;
(3)医疗技术水平特别优秀的出国留学、国外进修(国外时间在3个月及以上者)的回国人员;
(4)以第一负责人引进或开展填补院内空白的新技术新项目;
(5)对本行业或专业技术发展有较大影响,对医院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临床医务人员。
4、曾列入局级及以上对应人才培养计划者不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三) 青年英才
1、申请者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3周岁,临床、医技系列申报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护理系列申报者一般应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
2、具有坚实的医学基础理论和专业基础理论,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有较强的学习应用新技术能力。
3、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须近5年内取得)
(1)以第一作者正式在统计源及以上发表论文1篇;
(2)以主要参加人员承担厅局级及以上课题,或主持院校级课题1项;
(3)博士学位毕业或出国研修3个月以上者。
4、曾列入局级及以上对应人才培养计划者不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三、材料提交
(一)进入“协同办公平台”进行网上申报(业务系统-廉洁风险防控-科研课题申报、管理审批流程)。网上平台申报时间:2020年4月22日2020年4月21日
(二)实施计划书纸质版1份于2020年5月22日(周四)16:30之前交于科研科。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科,联系人:张灵,邓生琼。联系电话:5381。

附件:1、公利医院“十三•五”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
2、公利医院领军人才培养实施计划书
3、公利医院拔尖人才培养实施计划书
4、公利医院青年英才培养实施计划书

科研科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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